【发文字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化学工业部(已变更)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实施日期】:1987/12/16
第二章 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
第三章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标准化工作
第四章 谈判、签约、考察和培训中的标准化工作
第五章 引进项目验收中的标准化工作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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