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银发[1986]401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实施日期】:1987/12/24
第二章 贷款种类与用途
第三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章 贷款期限和利率
第五章 贷款审定、发放和收回
第六章 贷款的管理和经济责任
第七章 贷款的监督检查和统计考核
第八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