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变更)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实施日期】:1988/03/18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制造、选购与安装
第四章 使用与维护
第五章 检修与备件
第六章 改造与更新
第七章 动力设备与仪器仪表管理
第八章 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十章 基础管理
第十一章 教育与培训
第十二章 奖励和惩罚
第十三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