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化学工业部(已变更)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实施日期】:1988/10/31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监测项目、方法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报告制度
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