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铁辆[1986]334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铁道部(已撤销)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实施日期】:1986/04/21

铁道部关于车辆部门设备能力查定办法

铁道部车辆部门设备能力查定办法

(1986年4月21日 铁辆(1986)334号)

  第1条 铁路车辆部门设备能力查定,对于摸清家底,建立信息,加强现代化管理,挖掘生产潜力,进行技术改造,制定发展规划,提高车辆检修能力有重要意义。


  第2条 车辆部门的设备能力查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各级车辆部门要加强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细致地搞好这项工作。车辆段、车轮厂要在段长、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成立包括各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完成好车辆部门设备能力查定工作。


  第3条 车辆部门设备能力查定范围:车辆段修能力、站修能力、客车技术整备能力、罐车洗刷能力、车轮厂能力等。


  第4条 车辆部门设备能力查定内容:

  一、车辆段修设备能力查定:

  1、段修台位能力;

  2、作业面积能力;

  3、存车线路能力;

  4、存轮线路能力;

  5、修车机械动力设备能力。

  修车机械动力设备能力包括:金属切削机床能力、锻压设备能力、锅炉蒸汽能力、压缩空气能力、木工机械加工能力、起重运输设备能力、其他生产窄路能力等。

  二、站修设备能力查定(有关项目同段修)。

  三、客车技术整备能力查定(有关项目同段修)。

  四、罐车洗刷能力查定(有关项目同段修)。

  五、车轮厂设备能力查定:

  1、轮对加修能力查定:(1)厂修能力;(2)换件修能力;(3)新组装轮对能力;

  2、作业面积能力查定;

  3、存放场能力查定;

  4、机床加工能力查定;

  5、起重运输设备能力查定。


  第5条 查定中有关数据的规定

  1、年制度工作日为306天(不包括连续工作制的工种)。

  2、日制度工作时间:一班制为8小时,二班制为15.5小时,三班制为22.5小时,连续作业为24小时。

  3、能力查定填报数据以小数点后两位为限(以后数字四舍五入)。


  第6条 车辆部门设备能力查定要考虑近远期发展,有15%的能力储备。


  第7条 车辆部门能力查定考虑与国家、铁道部的规划密切配合,以便制定车辆发展规划的要求,每五年查定一次,具体查定时间各段(厂)在查定的当年二季度内完成。各铁路局于七月底将查定总结以及各种报表报铁道部车辆局一份。


  第8条 各单位查定的数据以上年底的数字为查定的依据。


  第9条 车辆段修设备能力查定

  一、查定台位能力

    N·T·306

  G=-------×η

       t

式中:G——台位能力(辆/年);

   N——实际台位数(个);

   T——每日制度工作时间(小时)

   t——车辆段修平均修车时间(小时);

   η——台位利用系数取0.85。

  二、作业面积生产能力查定

     (S现-S设)×306

  G确=-----------×α

       S产×t占

式中:G面——作业面积能力(辆/年);

   S现——现有作业面积(平方米);

   306——年制度工作日(天);

   S设——设备安装所占面积(平方米);

   S产——单位产品需用面积(平方米/辆);

   t占——产品占用周期(天);

   α—班次系数一班制为1,二班制为1.5;

  三、轮对存放能力查定

  轮对存放场的存轮线一般系用双行交错排列式。

      L

  G轮=---×306

     4KI

式中:G轮——查定年段修车辆数(辆);

   L——现有存轮线长度(米);

   4——每辆车的轮对数量;

   K——轮对存放定量系数5.5~11.5;

   I——每一轮对占存轮线长度(双行交错为0.65米,单行为1米)。

  四、存车线能力查定

       L  360

  G存=∑---×---

       I   n

式中:G存——存车线查定年修车能力(辆);

   L——每股存车线有效长度(米);

   n——存车系数,一班取2.5,二班取4;

   I——车辆长度,货车平均按14米/辆,客车平均按25米/辆。

  五、修车机械动力设备能力查定

  机械动力设备能力查定前,首先要对设备逐项清理登记,填报设备查定登记表。

  1.金属切削机床加工能力查定

      T金-T非

  G金=∑-----

        t

式中:G金——同类设备查定年生产能力(辆);

   T金——每台机床年有效台时;

   年有效台时=306×班次×日制度工作小时×85%;

   T非——每台机械非生产品耗用台时,指不是直接为本单位产品所用台时;

   t——单位产品定额台时,每辆车修理所用该设备台时(台时/辆)。

  2.锻压设备能力查定

      T锻-T非

  G锻=∑-----

        t

式中:G锻——同类锻压设备查定年生产能力(辆);

   T锻——每台设备有效台时;

   年有效台时=306×班次×日制度工作小时×85%

   T非——每台设备非生产产品耗用台时,指不是直接为本单位产品所用台时;

   t——单位产品定额台时,每辆车修理时所用该设备台时(台时/辆)。

  3.蒸汽能力查定

     ∑Q×8×306(1-α)·η-Q非

  G蒸=------------------

             q

式中:G蒸——查定锅炉年蒸汽生产能力(辆);

   ∑Q——有效蒸发量(T/小时);

   α——管系损失系数,北方取15%,南方取10%;

   Q非——非生产品耗汽量(T);

   q——单位产品耗汽量(T/辆);

   η——设备使用系数取85%。

  4.压缩空气能力查定

     ∑Q(1-α)-Q非

  G气=----------

         q

式中:G气——空气压缩机查定年压缩空气生产能力(辆);

   ∑Q——气压缩机年压缩空气量总和(立方米);

   ∑Q=Q×306×T×60×η×N

   Q——空气压缩机实际压风量(立方米/分);

   T——日开动时间(小时);

   η——空气压缩机使用系数;

   N——空气压缩机台数;

   Q非——非生产品耗风量(立方米);

   α——压缩空气管系损失系数取3%;

   q——单位产品耗风量(立方米/辆)。

  5.木工机械生产能力查定

      T木-T非

  G木=∑-----

        t

式中:G木——木工机械查定年生产能力(辆);

   T木——每台木工机械年有效台时;

   年有效台时=306×班次×日制度工作小时×85%

   T非——每台木工机械非生产品耗用台时,指不是直接为单位产品所用台时;

   t——单位产品定额台时,每辆车修理时所用该设备台时(台时/辆)。

  6.起重运输设备能力查定

  (1)起重机设备能力

     ∑(T-T非)

  G起=-------

        t

式中:G起——起重机查定年生产能力(辆);

   T——每台起重机有效工作台时;

   年有效工作台时=306×班次×日制度工作小时×70%

   T非——每台起重机非生产品耗用台时,指不是直接为本单位产品所用台时;

   t——单位产品定额台时,每辆车修理时所用该设备台时(台时/辆)。

  (2)叉式车能力查定

     ∑(T-T非)

  G叉=-------

        t

式中:G叉——叉式车查定年生产能力(辆);

   T——叉式车年有效工作台时;

   年有效工作台时=306×班次×日制度工作小时×85%;

   T非——每台叉式车非生产品耗用台时,指不是直接为本单位产品生产所用台时;

   t——单位产品定额台时,每辆车修理时所用该设备台时(台时/辆)。


  第10条 车辆站修能力查定

  1.查定站修台位能力

     306·N·T

  G站=-------

        t

式中:G站——查定年站修修车能力(辆);

   N——站修台位数;

   T——台位实际保有工时(小时);

   t——车辆平均站修修车时间。

  2.其他设备查定按段修能力查定的有关公式进行。


  第11条 客车技术整备能力查定

  1.整备线路股道数量查定

    N=K·a

式中:N——整备线路股道数;

   K——存车线股道数系数,路局所在地取0.7,其余地方取0.4~0.5;

   a——运行图定的列车对数,其中近郊车以图定对数1/2计。

  2.整备线长度为规定列车编组辆数,并应适应扩编的需要。

  3.备用车停放线能力查定

    L=MKI

式中:L——查定备用车存放线长度(米);

   M——计算运用车数(辆);

   K——非运用车系数,取25%;

   I——每辆客车计算长度,取25米/辆。

  4.其他设备能力查定按段修能力查定的有关公式进行。


  第12条 罐车洗刷能力查定

  1.罐车洗刷台位能力查定

     306·N·T

  G洗=-------η

        t

式中:G洗——查定年洗刷能力(辆);

   N——洗罐台位;

   T——台位实际保有工时;

   t——每辆罐车洗刷占用台位时间(小时);

   η——台位使用系数,取0.80。

  2.其他设备查定按段修的查定有关公式进行。


  第13条 车轮厂能力查定

  1.轮对加工能力查定

  G=G1+G2+G3

  G1——年轮对新组装数;

  G2——年轮对换件修数;

  G3——年轮对检修数;

  G——年轮对加工能力总和。

  2.主要设备加工能力查定。

     T·η·R·αi

  G=∑--------

        Ei

式中:G——查定年轮对加工能力(对);

   T——年班生产时间(分);

   η——机床使用系数,取0.85;

   R——机床开动班次,一般取2;

   Ei ——各种修程占用机床作业时间(分/对),包括作业的辅助时间在内;

   αi——轮对各种主要修程占轮厂修理轮对总数的百分比。

  本公式适用于轮厂所有加工设备。

  3.作业面积能力查定

     (S-S设)×306

  G面=----------×α

        S产×t

式中:G面——作业面积查定年生产能力(对);

   S——现有作业面积(平方米);

   S设——设备安装占用面积(平方米);

   S产——单位产品占用面积(平方米/对);

   t——产品占用周期(天);

   α——按班次定,一班为1,双班为1.5。

  4.轮对存放场能力查定

  (1)待修轮对存放区容量查定,为保证连续生产配件,贮备天数取7。

              G

  G1=7×1.5×--------

          306×0.75

式中:G1——待修轮对存放区容量(对);

   7——待修轮对贮备天数;

   1.5——待修轮对入厂不均衡系数;

   G——车轮厂年待修轮对数(对);

   306——年制度工作日;

   0.75——机床生产不均衡系数。

  (2)良好轮对存放区容量能力查定

          G

  G2=3.5×----

         306

式中:G2——良好轮对存放区容量(对);

   3.5——良好轮对待运天数;

   G——车轮厂年生产轮对数(对);

   306——年制度工作日。

  (3)配件存放区容量能力查定,轮对新配件按四个月生产量考虑;轮对旧配件按一个月生产量考虑。

  ①车轮存放量能力查定

     2G

  G3=---×(α1+4α2)

     12

式中:G3——车轮存放量(个);

   2——每个轮对上的车轮数;

   12——全年12个月;

   4——配件存放月数;

   α1——换件修轮对数占年生产轮对总数的百分比;

   α2——新组装轮对数占年生产轮对总数的百分比;

   G——年生产轮对数。

  ②车轴存放能力查定

     G

  G4=---×(α1+4α2)

     12

式中:G4——车轴存放量(概);

   G——年生产轮对总数;

   α1——换件修轮对占年生产轮对总数的百分比;

   α2——新组装轮对数占年生产轮对总数的百分比;

   4——配件存放月数;

   12——全年12个月。

  存放场能力查定:

    2(G1+G2)+0.2G3+0.12G4+150+75

  L=--------------------------

            B-(n-1)×0.6

    +Z1b1+Z2b2+b3+2b4

式中:L——存放场计算长度(米);

   2、0.2、0.12——分别为每一轮对、车轮、车轴占地面积(平方米);

   G1、G2、G3、G4——由前面计算得;

   B——存放场宽度(含装车线)(米);

   B——存轮线两外股道中心距(米);

   150、75——报废配件和其他配件存放占用面积(平方米);

   Z1——通入存放场的股道数;

   b1——股道占用宽度,取3.4米;

   Z2——横向通入存放场的公路数一般为1;

   b2——公路宽度,取3.5米;

   b3——起重机大车宽度;

   b4——单梁桥式起重机车档长,取1米;

   n——存轮厂股道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