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商务部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实施日期】:2016/08/18
(2012年9月21日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公布 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6年8月18日商务部令2016年第2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备 案
第三章 发行与服务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零售业
综合零售
百货、超市、杂货店、便利店
专门零售
食品、饮料、烟草制品、纺织、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医药及医疗器材、汽车及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机动车燃料、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室内装饰材料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互联网零售、邮购、电视零售、旧货零售、生活用燃料零售
住宿和餐饮业
住宿业
旅游饭店、一般饭店
餐饮业
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和冷饮服务、餐饮配送服务
居民服务业
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保健服务、婚姻服务
修理业
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维修、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
其他服务业
清洁服务
企业名称(中文)
组织机构代码
所属行业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企业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注册资本
售卡场所地址
(可附页)
兑付场所地址
工商注册登记日期
工商注册登记号
上年度营业收入
上年度发卡金额
上年末预收资金余额
是否品牌或集团经营
备注:
企业基本情况
备案编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发卡业务开展情况
发卡金额
记名卡
不记名卡
发卡数量
预收资金余额
预收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安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