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主席令第46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法律/法律
【实施日期】:2016/12/01
(第四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评估专业人员
第三章 评估机构
第四章 评估程序
第五章 行业协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