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3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农业农村部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实施日期】:2020/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0年第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质量管理
第一节 原则
第二节 质量保证
第三节 质量控制
第四节 质量风险管理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三节 培训
第四节 人员卫生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第二节 生产区
第三节 仓储区
第四节 质量控制区
第五节 辅助区
第五章 设 备
第二节 设计和安装
第三节 使用、维护和维修
第四节 清洁和卫生
第五节 检定或校准
第六节 制药用水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第二节 原辅料
第三节 中间产品
第四节 包装材料
第五节 成品
第六节 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
第七节 其他
第七章 确认与验证
第八章 文件管理
第二节 质量标准
第三节 工艺规程
第四节 批生产与批包装记录
第五节 操作规程和记录
第九章 生产管理
第二节 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三节 生产操作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第一节 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
第二节 物料和产品放行
第三节 持续稳定性考察
第四节 变更控制
第五节 偏差处理
第六节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第七节 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
第八节 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第九节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第十一章 产品销售与召回
第二节 销售
第三节 召回
第十二章 自 检
第二节 自检
第十三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