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主席令第31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法律/法律
【实施日期】:2016/01/01
(第三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 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六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