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696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2017/12/26
(第696号)
现公布修订后的《食盐专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食盐生产
第三章 食盐销售
第四章 食盐的储备和应急管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