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473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2006/08/23
国务院令 (第473号)
现公布《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农业普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三章 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五章 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六章 表彰和处罚
第七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