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415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2004/0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15号)
现公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济普查对象、范围和方法
第三章 经济普查表式、主要内容和标准
第四章 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五章 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六章 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七章 表彰和处罚
第八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