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637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2013/09/0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签证的类别和签发
第三章 停留居留管理
第四章 调查和遣返
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