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353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2002/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53号)
现公布《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