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2017/10/07
(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 根据2015年6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
第三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四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