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2017/10/07
(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野生植物保护
第三章 野生植物管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