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588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1987/07/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
第六章 争 议 处 理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