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588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2001/03/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移 民 安 置
第三章 淹没区、安置区的管理
第四章 移民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 扶 持 措 施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