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588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1993/08/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企 业 债 券
第三章 企业债券的管理
第四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五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