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裁定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要写明“XXX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案号。写明“(XXXX)……刑X……号”。 2.正文 (1)开始要写明罪犯的姓名和案由。 (2)事实及理由: ①写明法院判处罚金的具体数额; ②写明罪犯申请减、免罚金的事由和罚金数额; ③写明法院查证的事实。 (3)裁定结果:写明对罪犯减少罚金的数额和“余额继续追缴”或免除罚金的具体数额。 (4)正文尾部写明“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尾部 尾部应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审判人员署名。 (2)发文日期和人民法院盖章。 (3)说明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4)书记员署名。

刑事裁定书(减、免罚金用)

XXX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XX)……刑X……

罪犯……(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了(XXXX)……刑X……号刑事判决(或者裁定),其中对罪犯XXX判处罚金人民币……(写明具体数额)。在执行期间,罪犯XXX……(写明罪犯申请减、免罚金的事由和罚金数额)。本院经查证,罪犯XXX……(扼要写明查证的事实),缴纳罚金确有困难。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对罪犯XXX减少罚金的数额和“余额继续追缴”或者免除罚金的具体数额)。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院印)

XXXX年XX月XX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