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XX)……刑执……号
罪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现服刑监所和原住址)。
X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了(XXXX)……刑初……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XXX犯XX罪,判处……(写明具体刑种、刑期)。……(上诉、抗诉的写明二审裁判结果。未经二审的写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续写执行中的刑种、刑期变更情况)。
执行机关……(写明机关名称)于XXXX年XX月XX日提出假释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执行机关……(简述执行机关所提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具有的特殊情况)。
经审理查明,……(写明确认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有特殊情况的具体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应予假释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XXX予以假释,剥夺政治权利X年不变。(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即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院印)
XXXX年XX月XX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