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裁定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写明“XXX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案号。写:“(XXXX)……刑执……号” 2.正文 (1)罪犯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 程度、现服刑监所和原住址。 (2)法院判裁定情况及执行机构提出减刑的请求。 (3)减刑的事实和依据 该部分主要阐明减刑的事实根据,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的变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和证据。最后可基于所述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予以罪犯减刑的决定。 3.尾部 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签字,注明签发日期,法院加盖公章。

刑事裁定书(减刑用)

XXX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XX)……刑……

罪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现服刑监所和原住址)。

X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了(XXXX)……刑初……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XXX犯XX罪,判处……(写明主刑的刑种、刑期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及其刑期)。

……(写明上诉、抗诉后二审法院的裁判结果和执行中的刑种、刑期变更情况)。执行机关……(写明机关名称)于XXXX年XX月XX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执行机关……(简述执行机关所提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和证据)。

经审理查明,……(写明确认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应予减刑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罪犯姓名和对其减刑的具体内容)。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院印)

XXXX年XX月XX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