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执行业务文书/执行金钱给付案件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发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后,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划拨措施时使用。
采取划拨存款措施裁定书
X X X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X X X
X) XX执XX - XX号
申请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X X X X年X X月X X日向被执行人X X X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X X X (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X X X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裁定如
下:
划拨被执行人X X X存款X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判员 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