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执行业务文书/执行金钱给付案件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供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委托有关专业单位进行鉴定时使用。 2.委托书应写明、写全案号、案由。 3.委托书后应附相关法律文书。 4.委托鉴定的具体事项必须写清楚。 5.人民法院对专业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6.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

鉴定委托书

X X X人民法院

鉴定委托书

(X X X X ) XXXX - XX

X X X (受委托单位名称):

  我院执行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需对       (写明委托鉴定的事项)予以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第八十条的规定,请你单位进行鉴定,并及时向我院提出书面鉴定结论。


附:委托鉴定清单(委托鉴定事项说明)

XXXXXXXX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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