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执行业务文书/执行金钱给付案件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裁定书样式适用于采取轮候査封、扣押、冻结措施时使用。应当注 意在引用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条款时,应根据所采取措施的不同,选择适用 相应的条款。 2.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票采取扣押、冻结措施的,可参照本样式,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 规定(试行)》第五十二条。

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

X X X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X X X X ) XX 执 XX - XX

申请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XXXXXXXX日向被执行人XXX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X X X             (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限),但被执行人X X X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查明               (写明需查封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属扣押财产的引用第四十三条)以及《最髙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一、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X X X所有的             (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

二、被执行人X X X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 X X X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X X X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 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或写:被执行人(保管人)X X X负责保管被查封(被扣押)的财产。在查封(扣押)期间不得使用被查封(被扣押)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 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冻结财产不需要保管的,不列本项。]

三、査封(扣押、冻结)期限为X年(月)。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査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X X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査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扣押、冻结)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判员  XXX

XXXXXXXX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