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律师诉讼文书/海事诉讼业务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⑴标题。应当写明文书名称“诉讼扣船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即应当分别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第三人的也应当写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国籍、住所地等;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为法人的,应当写明其名称、国籍、住所地等基本情况,并另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涉外海事案件中的外国人,应用中文写明其国籍和外国的人名、企业名称、船名、地名、国名等,同时,除国籍外均应括注外文
2.正文
⑴首先应当写明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所属某国船籍的船舶名称,写明请求保全的理由,造成申请人损失的实况或估算的货币名称和数额。然后申请人提供现被申请人所属的 该船在翻的锚地。在上述基础上,特申请人民院予以扣押,并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申请人提供担保。首先写明担保的财物名称和数额等。然后作出具体保证如因申请人的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损失,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3.尾部
(1)写明文书致送的海事法院名称。
(2)附件。写明附件的名称和份数。海事请求权人申请扣押船舶,应在向海事法院提交申请书时,提供具有海事请求权的证明材料,作为申请书的附件。
(3)申请人签名盖章。
(4)注明制作或提交文书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