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执行业务文书/执行金钱给付案件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发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后,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 权益或股权采取冻结措施时使用。 2.裁定中冻结期限的具体起止日,应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写明。

冻结被执行人投资权益或股权裁定书

x x x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X X X X)XX  XX- XX

申请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X X X XX XX X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           (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X X X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X X XX X X (写明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法人企业名称)有          (写明投资权益或股权名称及数额)。依照《最髙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三条、《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査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 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执行人X X XX X X (写明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法人企业的名称)享有的           (写明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名称及数额)。冻结期间,不得擅自处分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

二、冻结期限为             (写明具体的冻结期限)。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X X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判员  XXX

XXXXXXXX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