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执行业务文书/执行金钱给付案件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发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后, 査明其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有关收入,扣留或提取其收入时使用。

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收入裁定书

X X X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 X X X X ) XXXX - XX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______________(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XXXXX XX X日向被执行人XXX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___________(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X X X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现查明被执行人X X XX X X(写明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有 X (写明收人数额)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 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X X XX X X(写明有关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收入X元(写明收人数额)。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判员 XXX

XXXXXXXX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