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执行业务文书/执行金钱给付案件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已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法院责令责任人限期追回财产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时使用。
2.本样式一式二份,拟稿存人执行卷宗,并由执行员、书记员签字,正式函件交责任人收执。
责令责任人追回财产通知书
X X X人民法院
责令责任人追回财产通知书
( X X
X X ) X X 执 X X - X X 号
XXX (写明责任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X X X X年X X月X X日,本院在执行______________(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字号)一案时,依法查封(或扣押、冻结)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等)的财产_________________(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内容)。经查,X X X X年X X月X X日,你(单位)未经本院同意,擅自处分上述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X日内追回上述财产。
逾期不能追回的,本院将裁定你(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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