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执行决定书
XXX人民法院
暂缓执行决定书
(XXXX)XX执XX号
申请执行:……(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担保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执行的……(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写明担保人XXX自愿为被执行人XXX提供担保……(具体明确有关担保的财产情况和期限等)],该担保已经申请执行人XXX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暂缓执行……(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案号),暂缓执行至XXXX年XX月XX日。
被执行人在暂缓期满后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执行担保财产。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