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XXXX)XX执复XX号
申请复议人(原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身份)……(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利害关系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申请复议人XXX不服XXX人民法院(XXXX)……XX……号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执行法院认为,……(写明裁定认定的主要理由)。
申请复议人XXX称,……(写明申请复议的请求、主要理由、事实与证据)。
本院查明,……(写明审査认定的事实与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作出复议裁定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XX执异XX号裁定;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XX……号裁定[其他决定(命令、通知等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其他执行行为]。
(写明改正的裁定内容)。
[或:驳回复议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曰
(院印)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