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执行业务文书/执行争议与执行监督文书样式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裁定执行回转决定时使用。 2.执行回转范围根据不当得利返还予以确定,包括原申请执行人取得的财产及其孽息,但不包括赔偿损失。 3.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是特定物且尚为原申请执行人拥有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需要折价抵偿的,应按评估、拍卖、变卖等程序的要求另行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4.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

执行回转裁定书

XXX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XXXX)XX执XX-XX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写明原执行案件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及执行情况),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XXX人民法院(或本院、或其他有关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机关、文件名、案由、字号)撤销(或变更)。XXX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出执行回转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执行回转申请人的请求内容)。(原执行法院依职权决定执行回转的,将“XXX于……”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执行回转的事实根据)。

本院经审査认为,XXX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为了……(写明需要执行回转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和《最髙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不能退还原物的,还要引用第一百一十条),裁定如下:

XXX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X日内向XXX(写明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不能退还的,折价抵偿。逾期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