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执行业务文书/执行金钱给付案件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本样式是为防止财产丢失和避免将来出现争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即对被查封财产进行清点、编号、加贴封条,并在清单上注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特征。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被执行人或其成年家属保存,—份由人民法院存档备查。执行员造具的财产清单应当由执行员、被执行人或其成年家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执行人工作单位或被执行财产 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代表签名或盖章。
X X X人民法院
证照(财物)保管清单
( X X X X ) XX执 XX-XX 号
持有人姓名
案 由
编号
证照(财务)名称
证件号码
数 量
备 注
持有人 (签名)
在场人 (签名)
年 月 日
执行人员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