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检察文书/公诉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首部 此部分包括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 二、正文 (一)被不起诉人基本情况 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按文书中所列项目顺序叙明。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并以被不起诉单位代替不起诉书格式中的“被不起诉人”。 (二)辩护人基本情况 此部分包括辩护人姓名、单位。如系法律援助律师,应当写明指派的法律援助机构名称等。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其中“案由”应当写移送审查起诉时或者侦查终结时认定的行为性质,而不是审查起诉部门认定的行为性质。 “案件来源”包括公安、安全机关移送、本院侦查终结、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等情况。 应当写明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和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包括退回补充侦查曰期、次数和再次移送曰期)。写明本院受理曰期。 (四)案件事实情况 此部分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人构成犯罪的事实及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应当根据三种不起诉的性质、内容和特点,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各有侧重点地叙写。 (五)不起诉理由、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部分 在制作这部分时应当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所引用的法律应当引全称。 所引用的法律条款要用汉字将条、款、项引全。 (六)告知事项 应当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写明被不起诉人享有申诉权。 凡是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写明被害人享有申诉权及起诉权。 三、尾部 1.署名部分:统一署某检察院院名。 2.本文书的具文曰期应当是签发曰期。 四、其他 不起诉决定书以人为单位制作。 不起诉决定书应当有正本、副本之分,其中正本一份归入正卷,一份发送被不起诉人,副本发送辩护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侦查机关(部门)。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

不起诉决定书格式(样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4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_____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检××刑不诉[20××]×号

 

被不起诉人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和户籍地、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_________(侦查机关名称)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_________涉嫌_________罪,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_________涉嫌XX—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 移送的,此处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间。)

_________侦查机关名称)移送审查起诉认定……(概括叙述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_________侦查机关名称)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本案证据不足)(应当概括写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具体情况),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_________(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如系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则写为:本案经本院侦查终结后,在审查起诉期间,经两次补充侦查,本院仍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_________不起诉。)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曰以内向_________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_____人民检察院

(院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