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检察文书/通用或其他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三款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在向有关机关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时,应与不起诉决定书一并送有关主管机关)或向其他有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及其他检察意见时使用。 二、本文书文号“检意〔 〕号”应由提出检察意见的具体业务部门分别填写。如公诉部门提出检察意见的,可填写“检诉意〔 〕号”。 三、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有关机关,一份附卷。

检察意见书

XXXX人民检察院

检察意见书


X X 检 X X 意〔20 X X〕X 号

一、发往单位。

二、案件来源及查处(审查)情况。

三、认定的事实、证据、决定事项(认定结论)及法律依据。

四、根据法律规定,提出检察意见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X X 年 X 月 X 曰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