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执行业务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对执行申请进行立案审查时,发现不符合立案条件,决定不予受理时使用。 2.本样式中的申请执行人应该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上确定的权利人,或者是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再者就是他们的委托人等,除此之外,其他人或是组织没有权利申请执行。 3.本样式中的被申请执行人即是在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人。 4.在书写不予受理的理由时需引用上述法律规定的,要根据具体案情准确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款。 5.本裁定文书应送达申请执行人。

不予受理执行申请裁定书

XXX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XXXX)XX执X字第X号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申请执行XX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XX字第X号XX判决书,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经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要写明有关事实)。本院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要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最髙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申请人XXX的执行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