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执行业务文书/执行金钱给付案件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供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对下落不明等无法送达的当事人公告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时使用。 2.送达执行通知书应与送达执行法律文书一并公告。 3.本样式一式二份。拟稿应存人执行卷宗,并由执行员、书记员签字, 并记明采取张贴公告送达的原因以及张贴的时间、地点等。 4.当事人下落不明,但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清楚的可先采取控制性措施。

送达执行通知书、哉定朽、决定书等公告

X X X人民法院

公 告

X X X (被送达的有关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本院执行的________________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字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X X X XX XXX号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决定书等),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 日内履行通知书(裁定书、决定书等)确定的义务:

_________________ [列明通知书(裁定书、决定书等)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事项]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XXXXXXXX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