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检察文书/立案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 本文书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五十八条、第五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制作。为公安机关说明的立案理由不成立,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时使用。 二、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送达公安机关。
XXXX人民检察院
通知撤销案件书
XX检XX通撤〔20XX〕X号
一、发往单位。
二、写明发出《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的时间与文号,公安机关回复的时间与文书的文号。
三、写明公安机关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原因和应当撤销案件的事实、法律依据。
四、写明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没有异议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并将撤销案件决定书及时送达我院,认为本院撤销案件通知有错误的可在接到文书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复议)。
XX年X月X曰
(院印)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送达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