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检察文书/立案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 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认为侦查机关说明的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或侦查机关不说明不立案理由,但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侦查机关立案时使用。 二、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送达侦查机关,一份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侦查监督部门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成立的,应当通知控告检察部门,由其在十日以内将不立案或者立案的理由和根据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通知立案书

XXXX人民检察院

通知立案书

XX检XX通立〔20 XX〕X号

一、发往单位。

二、写明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的时间与文号,侦查机关回复的时间与文书的文号。

三、写明侦查机关关于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原因和应当立案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

四、写明通知侦查机关立案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要求(收到立案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副本送达我院)。

 

 

 

 

 

 

 

XX年X月X曰

(院印)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送达侦查机关,一份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