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检察文书/立案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制作方法
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为三联填充式法律文书,各联的具体格式、内容 如下:
1 、第一联存根。
(1)首部。包括: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文书名称,即“不批准 直接受理决定书”;文书编号,即“检不准受〔〕号”,“检”前空余 地方填写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检察院简称,“检”与“不准受”之间的空余地方填 写人民检察院具体办案部门的简称,中括号内填写制作本文书的年度,中括号与 “号”之间的空余地方填写本文书在该年度的序号。在文书名称下方标有“(存
根)”字样。
(2)正文。包括:案由,即涉嫌罪名,如“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 款罪”等,涉嫌数个罪名的,应当完整填写;涉案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 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可根据 实际掌握的案件情况予以填写;不批准的理由,写明案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 第18条的规定;送达单位,即提请批准直接受理的下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人; 承办人;填发人;填发时间。
2.第二联副本。
(1)首部。包括: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只能是省级以上人民 检察院的名称;文书名称,即“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文书编号,即“检
不准受〔〕号”。在文书名称下方标有“(副本)”字样。
(2)正文。包括:主送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即提请批准直接受理案件的人 民检察院的名称;案件来源,四处空白按顺序应当依次填写提请直接受理案件的 下级人民检察院制作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的年月日和文书编号;决定事项,两处 空白按顺序应当依次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及其涉嫌的罪名。
(3)尾部。包括:制作本文书的时间;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检察院皖印。
3.第三联正本。
(1)首部。包括: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只能是省级以上人民 检察院的名称;文书名称,即“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文书编号,即“检
不准受〔〕号”。
(2)正文。包括的内容和制作要求与第二联一样。
(3)尾部。包括:制作本文书的时间;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检察院院印。
(二)使用说明
在具体使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本文书应当以案为单位制作。只适用于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 重大的犯罪案件”。只有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有权不批准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 准直接受理案件。
本文书三联之间的骑缝线上均有本文书文号,应当按照本文书第三联中文号 的填写方法予以填写。
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由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存卷备 查,第三联送达提请直接受理的人民检察院。
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_____人民检察院
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存根)
××检××不准受[20××]××号
案由:__________
涉案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____________________
不批准理由: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案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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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
×
×
不
准
受
[
2
0
×
×
]
×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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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人民检察院
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副本)
××检××不准受[20××]××号
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号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不批准你院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涉嫌__________一案直接受理。
××××年××月××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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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
×
×
不
准
受
[
2
0
×
×
]
×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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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人民检察院
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检××不准受[20××]××号
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院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号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不批准你院对犯罪嫌疑人______涉嫌__________一案直接受理。
××××年××月××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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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联 统一保存 第二联 附卷 第三联 送达提请直接受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