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检察文书/辩护与代理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 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制作。在人民检 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时使用。
二、 法律依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和第××条的规定。
三、 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存根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交犯 罪嫌疑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公诉部门应 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 聘请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 的,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
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_____人民检察院
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存根)
××检××侦委辨/申援[20××]××号
案由:__________
案件编号:_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____性别___年龄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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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
×
×
侦
委
辨
/
申
援
[
2
0
×
×
]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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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人民检察院
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副本)
××检××侦委辨/申援[20××]××号
______________:
我院对_一案已经依法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条之规定,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如果属于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检察院将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年××月××日
(院印)
本告知书已收到。
犯罪嫌疑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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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
×
×
侦
委
辨
/
申
援
[
2
0
×
×
]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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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人民检察院
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
法律援助告知书
××检××侦委辨/申援[20××]××号
______________:
我院对___________一案已经依法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条之规定,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如果属于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检察院将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年××月××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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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联 统一保存 第二联 附卷 第三联 交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