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检察文书/侦查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第二百六十七条检察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并对销毁情况制作记录。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证据、线索及其他有关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技术侦查证据材料移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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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产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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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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