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检察文书/执行监督文书

【重要文书】: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 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不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时使用。 二、 制作要求 1. 本文书采用叙述式,按以下层次叙写: (1) 写明发往单位,即裁定减刑的人民法院,行文上顶格书写。 (2) 写明被裁定减刑罪犯的基本情况和裁定减刑情况。书写顺序为:罪犯所在监管场所,罪犯姓名(如 监狱罪犯 ),性别,年龄,原判决、裁定确定的罪名、刑期,已执行刑期,剩余刑期,被裁定减刑的理由及期限。如果该罪犯曾被裁定减刑,应在此次减刑情况前写明。 (3) 检察机关认为减刑不当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书写层次为: ①写明被裁定减刑罪犯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具体情况,如罪犯刑期执行时间,罪犯曾被减刑的间隔期,罪犯改造表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等。 ②写明减刑裁定的不当之处,即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哪些条款规定等。 (4) 提出纠正意见并写明法律依据。 2.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一份送罪犯所在的监管机关,一份附卷。

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

X X X X人民检察院

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

 

X X 检纠减〔20 X X

一、发往单位。

二、罪犯基本情况,包括罪犯姓名、性别、年龄、罪犯所在监管场所。

三、原判决、裁定情况和执行刑期情况,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的罪名、刑期,已执行刑期,剩余刑期。

四、裁定减刑情况,包括减刑理由,减刑时间。

五、认定裁定不当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可表述为:经审查,本院认为……。

六、纠正意见。可表述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纠正意见。请你院在收到本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重新作出裁定。

 

X X 年 月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