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检察文书/特别程序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 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认为应当没收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移送公诉部门审查时使用。 二、 本文书落款为侦查部门,加盖侦查部门印章。文书制成后,连同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 三、 本文书一式二份,存检察卷、检察内卷各一份。 公诉部门对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的决定,具体程序按照本规则第五百二十八条、第五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百三十四条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死亡,或者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死亡而裁定终止审理,或者被告人脱逃而裁定中止审理,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第五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人民检察院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人民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开庭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五百三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或者审判人员审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按照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所作的第一审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

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

××检××没移〔20××〕×号

犯罪嫌疑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籍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

犯罪嫌疑人×××涉嫌× ×罪(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犯罪嫌疑人×××于××× ×年×月×曰逃匿。本院于××××年×月×日决定通缉,至今不能到案。(如果死亡的,写明于××××年×月×日死亡。)

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现已调查终结。

经依法调查查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调查认定的犯罪事实,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来源、种类、数量、所在地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

写明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及其要求。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和违法所得,分别列举证据)

上述犯罪事实和违法所得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涉嫌× ×罪,逃 匿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于××××年××月××日死亡),……(概述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来源、种类和数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  条的规定,移送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扣押的款物随案移送。

此致

公诉部门

 侦查部门(印)

××年×月×曰

附:

1.通缉令或者死亡证明书。

2.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清单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3.随案移送案件材料、证据。

4.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清单

编号:

     

编号

名称

数量

基本特征

来源或权属人

备注

 

 

 

 

 

 

 

 

 

 

 

 

 

 

 

 

 

 

 

 

 

 

 

 

 

 

 

 

 

 

 

 

 

 

 

 

 

 

 

 

 

 

 

 

 

 

 

 

 

 

 

 

 

 

 

 

 

 

 

 

批准人:          承办人:                                 公章

本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由办案单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