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检察文书/特别程序文书

【重要文书】: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 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时使用。 二、 本文书由首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犯罪事实和违法所得、证据、申请要求和根据、尾部七部分组成。 第五百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应当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第五百二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应当查明: (一) 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二) 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 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 (四) 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情况; (五) 犯罪嫌疑人逃匿、被通缉或者死亡的情况; (六) 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七) 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八)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九) 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情况。 第五百二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后三十日以内作出是否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的决定。三十日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应当作出不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清的决定,并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由;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的,应当书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 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的时间不计人人民检察院办案期限。

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

××检××没申〔20××〕×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籍地、身份证号码、 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并于× ×××年×月×曰逃匿。×××(侦查机关)于××××年×月×日发布通缉令,至今不能到案。(如果死亡的,写明于××××年×月×日死亡。)×××(移送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的机关)于××××年×月×曰向本院移送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本院受理后,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证据、延长审查期限等情况)。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罪,由本院立案侦查,并于××××年×月×日逃匿。我院于××××年×月×日发布通缉令,至今不能到案。(如果死亡的,写明于××××年×月×日死亡。)我院于××××年×月×日移送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

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处应当将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在审查起诉时逃匿、死亡的,此处写:“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涉嫌××罪,于××××年×月×曰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于××××年×月×曰逃匿。于××××年×月×曰发布通缉令,至今不能到案。(如果死亡的,写明于××××年×月×日死亡。)本院对全部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写明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证据的情况)”]

[如果被告人是在审理时逃匿、死亡的,此处写:“本案由×××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涉嫌××罪,于××××年×月×曰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 ×年×月×曰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于××××年×月×日逃匿。于××××年×月×日发布通缉令,至今不能到案。(如果死亡的,写明于××××年×月×日死亡。)本院对全部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写明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证据的情况)”]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来源、种类、数量、所在地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

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及其要求。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和违法所得,分别列举证据)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罪,逃匿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于××××年 ××月××日死亡),……(概述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来源、种类和数量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对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予以追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请依法裁定。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院印)

××年×月×曰

附:

1.通缉令或者死亡证明书。

2.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清单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3.证据材料、不宜移送的实物证据的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拟出庭证人名单。

4.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清单

编号:

     



编号

名称

数量

基本特征

来源或权属人

备注

 

 

 

 

 

 

 

 

 

 

 

 

 

 

 

 

 

 

 

 

 

 

 

 

 

 

 

 

 

 

 

 

 

 

 

 

 

 

 

 

 

 

 

 

 

 

 

 

 

 

 

 

 

 

 

 

 

 

 

 

批准人:                       承办人:                                 日                        公章

本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由办案单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