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检察文书/申诉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 本文书为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申诉案件,答复下级人民检察院时使用。
二、 本文书为叙述式文书,其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1. 首部。包括人民检察院的名称、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人民检察院的
名称即制作通知的人民检察院;文书名称为“审查提请抗诉通知书”;文书编号为“检申提通〔 〕号",空白处分别填写制作通知的人民检察院的简称、年度、文书编号。
2. 正文。包括三部分内容:(1)报告单位,即“ 人民检察院:”具体写明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名称。(2)案件来源和通知的理由、依据。具体表述为:“你院以……(文号)提请抗诉报告书提请抗诉的xxx(申诉人姓名)不服……(写明案由),本院审查认为,……(写明对下级检察院提请抗诉案是否抗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3)通知决定事项。具体表述为:“本院决定,对xxx(原审被告人姓名)……(写明案由)按照审判监督程序
向 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决定不抗诉的,表述为“对xxx(原审被告人姓名)……(写明案由)不予抗诉]”。
3. 尾部。包括制作文书的日期及制作通知的人民检察院的院印。
三、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提请抗诉的下级人民检察院,一份附卷。
第五百九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对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复查终结后,应当制作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并在十日以内通知申诉人。
经复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应当在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后制作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
审查提请抗诉通知书
X X X
X 人民检察院
审查提请抗诉通知书
X X 检申提通〔20 X X〕X 号
X X X 人民检察院:
你院以……(文号)提请抗诉报告书提请抗诉的X X X (申诉人姓名)不服……(写明案由)一案,本院审查认为,……(写明对下级检察院提请
抗诉案是否抗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本院决定,对X X X (原审被告人姓名)……(写明案由)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X X X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决定不抗诉的,表述为“对X X X (原审被告人姓名)……(写明案由)不予抗诉”]
X X年X月X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