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行政机关文书/行政处罚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实施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法律法规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文书。使用该文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文书必须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出具,否则视为未履行告知义务,违背法定程序。
(2)告知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若在告知后又发现了新的案件事实且需要依据该事实作出处罚决定,则需要另行告知当事人。
在制作本文书时,对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要逐项列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文和处罚内容应逐条列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_______罚先告字[____]第___号
___________(填写被告知人名称):
你(单位)因___________(填写被告知人的行为内容)的行为,违反了__________(填写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____________(填写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________的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__________(填写地点)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机关印章)
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