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行政诉讼文书/第一审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民事案件记录用。 2.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应当有书面报告。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应当制作笔录,由出席委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3.列席人员,应写明姓名、单位和职务。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用)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

(第×次会议)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会议主持人:×××

出席委员:……

列席人员:……

案件汇报人:×××

讨论××××人民法院(××××)……民×……号……(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

记录如下:

……(记明审判委员会讨论内容)

审判委员会讨论结论:

……。

(以下无正文)


审判委员会委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