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听证权利义务说明书
当事人听证权利义务说明书
一、权利
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2.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
3.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员代为参加听证;
4.在听证会上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5.在听证会上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或者提出新的证
6.在听证会结束前,有权陈述最后意见。
二、义务
1.遵守听证会纪律;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3.申请有关人员回避,必须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
4.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听证的,必须在听证会举行前向听证机关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代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