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行政诉讼文书/第一审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 本公告文书样式共二联。第一联为底稿,存卷;第二联为正本,供张贴用。二联样式基本相同,不同的是第二联(正本)不需要签发人、经办人签名,也不用填写公告方式及有关情况。
1.首部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即“公告”。
2.正文
(1)抬头、写受送达人的姓名或名称。
(2)在“本院受理________________ 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空白处,写
明双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
(3)“因”之后,写明采用公告送达的原因,如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4)说明公告的法律依据和裁判文书。
(5)本公告的法律效力。公告送达一审裁判文书的,还要写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3.尾部
(1)注明制作本文书的日期(年、月、日)。
(2)加盖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
(3)签发人、经办人签名或者盖章。
(4)附记“公告方式及有关情况”栏,应记明采用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如系登报公告送达的,应记明登载的报刊名称、时间和版面并剪贴报样;如系张贴公告的,应记明张贴的时间和地点。
公告(送达行政裁判文书公告)
XXX人民法院
公 告
XXX:
本院受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XX字第X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书。
自出发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XXXX年XX月XX曰
附记:公告方式及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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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XXX
经办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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